還沒畢業前,G小姐便進了這間公司,上司和她同是信仰團體裡認識的人,「主管對我很好,給我很多方便讓我可以把學業完成。」
只差七年就能順利退休,卻沒想到發生了性侵。事發那天上司叫她進辦公室,突然用手抓住她胸部,再以手指侵入下體,「我生理期,辦公室到處是血。」事後G小姐一團混亂,想著自己認識這人大半輩子,還在同一個信仰團體,「他表面看起來就是個好好先生。怎會發生這樣的事?」
「每次他碰我身體,還會用手扼住我的喉嚨,或是用棉被摀住我口鼻。」G小姐幾次覺得瀕死,受暴後全身瘀青,每寸肌膚都在痛。「我上司身材很魁梧,我只要在路上看到身高跟他差不多的男人,就開始呼吸困難。」
資料來源:衛福部
第一次法律諮詢,律師便坦言這樣的官司通常會輸,因為難有證據。果不其然對方辯稱二人是交往關係,G小姐因缺乏證據白口莫辨,最後只得到不起訴處分。
「我真的很懊悔,我錯過非常多時間點保存證據。」G小姐說,若她流產那時坦承告訴醫生自己遭遇性侵,必能保存證據;又或者更早以前向精神科醫師說出來,也許……。
雖然「#MeToo」席捲全球,但開口坦承受暴,對當事人來說,仍有難以跨越的鴻溝。
「因為我們的社會一直有『完美被害人』的想像。」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洪雅莉苦笑,根據統計,八成以上的性侵是熟人所為,面對熟悉或信任的對象施暴,多數人需要長時間的心理準備才有辦法說出口,「但這個準備期,卻會被視為『意有所圖』,因為完美的被害人應該全程反抗、受害後第一時間趕緊報警,只要你不符合這些標準,就會被視為是『假的』。」
另外,性別刻板印象也壓迫著男性受害者,「因為這個社會從小教育男生得有『男子氣概』,這讓男性受害者更難開口求助——別人會覺得,你不是男生嗎?為什麼會被欺負?」現代婦女基金會展心復原中心社工督導陳靜惠說道。
資料來源:衛福部
長期協助受害者的勵馨基金會觀察,性侵受害者的復原之路相當漫長,光是要能停止自責就得花上多年,「很難有『好』的一天,光是要能和傷共處,就已不易。」
聯合國婦女權能署(UN Women)2016年的報告也指出,廣義的婦女受暴後付出的社會成本,換算後平均約占GDP的2%,這個數字在美國,等於1.5兆美金。
註:資料範圍從2009-2017
資料來源:國際關懷協會(CARE)
台灣每年性侵通報量平均落在15,000件,換算後相當於每35分鐘就有一起性侵通報;但後續進入司法、被起訴的案件,一年卻不到2,000件,僅剩通報量的七分之一。
註:通報量包含重複通報數
資料來源:衛福部、行政院型別平等會、法務部
統計數字看來驚人,但這還僅是真實性侵案件量的冰山一角。根據2012年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託台大社工系進行的「性別暴力現況調查報告」, 遭遇性侵後曾提出求助者僅佔19.67%,其中求助對象包括家人、朋友、宗教和警方,非正式求助管道超過五成。巨量黑數下,是噤聲的受害者隱身在人群裡。
資料來源:衛福部委託台大社工進行「我國性別暴力現況調查 」
進入司法難度高,首先第一道障礙就卡在當事人心理狀態,事發當下當事人的心情需要時間沈澱消化才有辦法思索下一步,可一旦驗傷就得通報、做筆錄,這對當事人而言造成極大心理壓力,也影響通報意願。
另外性侵案件證據相對難取得,「像一般傷害罪,驗傷單就可作為補強證據。」曾在桃園地方法院有過10年性侵專庭經驗的高等法院刑事法官錢建榮解釋,但若遇上性侵事件,驗傷發現處女膜有陳舊傷痕,但當事人若非第一時間驗傷,陳舊傷痕很難被認定是性侵造成,驗傷單也就難成為證據。